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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元对家禽实施佩带免疫合格标识制度 | |||||
| 作者:吴廷莲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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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家禽疫病防控措施,有效控制我县家禽疫情,确保各项防疫措施的全面落实,同时突出抓好自行免疫专业户、规模场户的家禽免疫抗体监测工作,县畜牧兽医按照有关规定从8月1日起对全县养殖专业户、规模场户的家禽实施佩带免疫合格标识。 家禽实施佩带免疫合格标识制度,有三种情况:一是对经过禽流感免疫抗体监测合格,并经检疫合格的,发给免疫合格标识,开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发现应免未免或抗体不合格的,但积极实施整改措施,经再次免疫抗体监测合格并经检疫合格的,发给免合格标识,开具检疫合格证明。三是发现应免未免或抗体不合格的,对不落实整改措施或免疫抗体监测不合格的,不发给免疫合格标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一律不得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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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qysywtl 责任编辑:jijingji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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