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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都镇“四项举措”建设农村户用沼气          【字体:
屏都镇“四项举措”建设农村户用沼气
作者:黎东兴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8

为确保2007年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的实施,屏都镇出台四项政策,全面开展沼气建设,旨在通过列入考核+资金奖励+材料补给等多方结合的模式,促进干部、群众从“要我建”到“我要建”的思想转变,达到改善农村环境,充分利用农村能源的目的。

1、行政村列入考核。根据考核任务的数量,按完成任务100%加10分,80-99%加5分(含80%), 80%以下不加分进行考核。

2、资金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行政村给予一定的奖励。

  3、材料补给。经县能源办验收合格的2007年新池,单池补水泥1吨,联建池补水泥1.5吨。

  4、在2007年8月后新养母猪并建沼气池的农户,镇政府将再行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文章录入:qyldx    责任编辑:jiji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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