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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源镇积极创新推行信访代理制 | |||||
| 作者:谢清花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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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地畅通信访工作渠道,松源镇创新机制,推行信访代理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构建和谐松源。 一是建立组织网络。镇政府设立群众信访事项代理办公室,各行政村设立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主任的联络处,聘请村干部、本村各级人大代表或素质好、威信高的人员担任代理员。各社区设立代理站,聘请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社区活动热心者和专职调解主任担任代理员。镇村联动,建立了一支由46名能力强、觉悟高的人员组成的代理员队伍。 二是推行信访代理制。信访代理员可以接受信访人的要求,采取代访、陪访等方式,向该信访事项处理部门咨询、反映和催促,加快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信访人投诉、反映的信访事项,接受并完善信访人书面材料。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引导信访人推选代表。确定群众信访事项的主办责任部门(单位),与信访人签订《上访双向承诺书》。直接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镇信访工作人员反映信访人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出示后,信访人如对处理意见不服的,代理员应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并引导信访人按规定逐级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直至信访事项终结。信访事项终结后,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项和理由继续信访的,代理员继续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批评工作,劝其息诉罢访。 三是规范代访程序。信访代理员按规定程序做好接待、审查、登记、告知、受理等相关事项,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劝导工作。一般信访件能当面解释答复的一律当场答复或限期答复,可以调处的一般矛盾纠纷,及时组织调处。规定每月15日为领导下访接待日,每月排查防范信访苗头,每季召开疑难信访件分析会议,布置下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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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cz110 责任编辑:qycs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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