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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紧紧围绕“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的原则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工作。张村乡民政办会同各驻村指导员深入各行政村对2007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经济收入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每个对象的家庭经济收入情况确定其续保或注销;对2007年未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但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贫困的家庭也逐一进行调查,对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且月人均经济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家庭按申报程序给予补报为今年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是严把核查和申报程序。1、针对2007年度已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对象,核查他们2007年的经济收入状况,对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根据他们的月人均经济收入不同调整2007年第四季度的保障金额;经核查,人均经济收入已经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8年度低保对象给予办理注销手续;2、调查核实本乡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贫困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申报程序主要是根据核查情况将各村上报的低保对象在各村村务公开栏上进行不少于5天时间的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再经乡镇政府集体审核并公示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是规范各项工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一项务实、认真的工作,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只有程序操作规范、申报手续齐全、文表报送及时,才能真正做好我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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