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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昌:给水稻种子上“保险” | |||||
| 作者:福建省农… 政策法规来源:福建省农业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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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工商局结合本县水稻种植面积大这一县情,将监管关口前移,突出事前监督,率先在全县范围内对水稻种子实行留样备查制度。即由工商部门出面督促种子经营户在销售水稻种子的同时,留取一定数量的样品,双方签封后交由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保存,以备出现问题时查验。备案时间为一个种植期,在种植期内售出的水稻种子若无质量问题出现,备案种子如数返还经营单位;若售出的水稻种子出现质量问题,将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严肃处理。此举变事后调处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既震慑了不法经营人员,又保护了合法经营者。 顺昌县工商局实施水稻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旨在从源头上加强对水稻种子市场的监管,实现种子市场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杜绝假劣种子流入市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至3月16日,该局已完成留样备案的水稻种子68个品种,涉及水稻种子266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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